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全額繳納2019—2020學年住宿費且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時間不足1個月的學生,退半年住宿費;住宿時間超過1個月的,按照實際住宿月數(不足一月不計)據實結算。
畢業離校學生住宿費退費于2020年6月29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到學生本人銀行卡。在校生住宿費退費金額在2020-2021學年應交住宿費中抵扣,不再辦理退費。
對于未收到住宿退費、退費金額不準確等情況,學校將組織輔導員做好后續服務工作,及時反饋、核實、辦理。
財務處后勤服務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