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政府采購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冀教財〔2018〕5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業務流程,加強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要求,為更好服務師生,簡化流程,保證預算執行和招標采購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填報2019年度政府采購計劃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19年度經費包括部門業務經費、學校公共運行經費(校車運行、空調維保等)以及各類專項經費(含部省合建、雙一流、重點學科等),預算支出中涉及貨物、服務或維修改造支出內容的,其中貨物支出包括設備、家具、軟件、圖書、耗材等,服務支出包括出版印刷、會議、設備維修、物業、市場調查、檢測等,維修改造支出包括實驗室改造、工程維修改造等,各相關單位均需按經費類別填寫《政府采購申報表》(模板見附件1),涉及出版專著或教材的單獨填報《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申報表》(模板見附件2),并報送“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
2、“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審核各單位上報的《政府采購申報表》,確定其中學校集中采購和各申報單位分散采購內容,并以省財政部門批準后的采購預算項目作為學校集中采購或分散采購項目實施依據。
3、“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將年度采購計劃和項目采購方式(集中/分散)分別反饋給申報單位及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等部門。學校規定限額以上政府采購項目由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按規定組織實施,分散采購項目由各申購單位按預算實施。
4、部門業務經費、公共運行經費,由各單位參考2018年經費額度,在12月24日前,將《政府采購申報表》、《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申報表》報送至“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
其他專項經費安排的項目,在學校審批立項后一周內報送。
請各單位務必重視此項工作,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聯系人:王鳳湘、劉欣,電話5079507,郵箱1005269366@qq.com。
招投標與政府采購中心
財務與資產管理處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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